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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宣讲

3·15消费者权益日特辑:金融消保在身边 保障权益防风险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4-03-15 【字体: 视力保护色:

  为切实提升消费者风险防范意识、宣导金融政策、提示金融风险,国银金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不断践行金融工作政治性、人民性,围绕国家金融监管总局“金融消保在身边 保障权益防风险”的宣传主题,树立“保障金融消费权益,共建和谐金融秩序”的展业意识,积极走访合作渠道,开展“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活动。

  01 活动主题和口号

  活动主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以提升消费者金融素养和金融安全意识,增强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为目的,宣导金融政策、提示金融风险,倡导理性投资理念,推进行业诚信文化建设,增强人民群众金融服务的便利性、可得性和获得感。

  主题口号:金融消保在身边  保障权益防风险

  02 金融消费者权益解读:八大基本权益保驾护航

  1.财产安全权

  金融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和接受金融服务过程中,依法享有人身不受损害的权利,依法享有财产不受威胁、侵害的权利。

  2.知情权

  金融消费者享有知悉所购买金融产品或所接受金融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3.自主选择权

  金融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的经营机构,有权自主选择产品品种或服务方式,享有自行决定是否购买金融产品或接受金融服务的权利。

  4.公平交易权

  金融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或接受金融服务时享有公正、平等交易的权利,有权获得质量保障,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5.依法求偿权

  金融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或接受金融服务过程中,除因自愿承担已经提示的风险而造成的损失外,遭受人身、财产损害时,金融机构确有责任的,金融消费者有向金融机构要求赔偿的权利。

  6.受教育权

  金融消费者有接受金融消费知识教育的基本权利,特别是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如何维权等专业知识教育。

  7.受尊重权

  金融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和接受金融服务过程中,享有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的权利。

  8.信息安全权

  金融消费者对其基本信息与财务信息享有不被金融机构非相关人员知悉,不被非法定机构和任何单位与个人查询或传播的权利。

  03 案例分析

  近年来,部分不良社会组织或个人以牟利为目的,通过小红书、抖音等网络平台打着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旗号冒充专业法律人士,以代理协商延期”“代理免除债务”“可办理全额退保等噱头发布广告,诱导消费者委托其代理退保”“代理维权,收取消费者高额咨询费、手续费,获取不法利益。此类行为不仅严重扰乱金融市场秩序,而且最终将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温馨提示:

  信息外泄要警惕:切勿将个人敏感信息轻易透露给不明身份的中介,以免遭受信息泄露和滥用。

  虚假广告勿轻信:对于声称能“专业退费”“征信洗白”等的广告要保持警惕,切勿被夸大宣传所迷惑。

  诈骗手法要识别:警惕那些要求提供虚假材料或收取高额费用的中介,这些很可能是诈骗行为。

  正确维权莫丢弃:金融消费者应强化风险意识,树立正确维权意识,理性维护自身权益。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及误解时,可先与金融机构进行协商沟通,主动说明真实情况及合理诉求。

  国银金租充分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持续推动普惠金融发展,将金融活水逐步流向实体经济,持续发挥普惠金融服务能力,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和人民性。近年来,车辆融资租赁业务已服务全国范围内约30万名自然人客户,公司已设置车辆C端业务客服热线400-670-1606,接听并解答客户的咨询及诉求。国银金租坚持预防在前、调解优先,不断优化客户投诉处理流程,与合作机构共同营造和谐健康的金融消费环境,助推金融租赁业务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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